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业单位全方位管理



上海市徐汇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容提要〕从2012年到2017年,上海市徐汇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从登记管理机关联合检查破题,转型升级至编委成员单位协同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规范监管流程;创新抽查方式,既符合抽查比例要求,又做到抽查范围全覆盖;充分发挥检查结果指挥棒作用,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

从2012年到2017年,经过五年的探索实践,上海市徐汇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的要求,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拓宽监管方式,将工作重心从日常登记管理转向事业单位全方位管理。

探索破题,登记管理机关联合检查

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工作重心从单一的监管效能低下、监管效果不理想的事业单位年检转向事业单位实地核查。邀请市区编办登记管理机关和举办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15家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联合检查试点是事业单位监管方式创新的一次有效探索,是从重登记转向重管理的重要里程碑,进一步维护了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规范优化,编委成员单位协同检查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 号) 相继印发之后,从监管渠道、内容、理念、流程着手,优化事业单位监管方式。

1. 拓宽监管渠道,探索编委成员协同检查。

根据国办和中央编办文件精神,将检查的主体由登记管理机关拓展到了编委成员单位,包括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整合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集中围绕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事项,避免多头检查,减少对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干扰,提升执法效能。

2. 明确监管内容,编制检查事项指标清单。

参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业务手册》等文件编制检查事项和检查指标清单,设计事业单位自查情况表, 明确实地核查的主要内容、方法和被查单位所需准备的材料。同时,设计《监督检查通知书》、《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公告》、《事业单位实地核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将检查时间、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流程等作了详细说明,有力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

3. 转变监管理念,多种方式抽取检查对象。

监管方式实现全覆盖与有重点的统一。在书面审查实现事业单位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核查开展重点监管,采取随机抽取与分类抽取相结合的方式。一是随机抽取。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3%抽查比例要求,随机抽取10家单位,抽取过程拍摄视频,做到全程留痕。二是警示目录抽取。通过分析找出在登记、年报、编制、批文、实名制等信息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形成达到警示标准的单位目录,进行抽取核查。三是行业抽取。从街道镇、教育、卫生计生系统各抽取1 家,保证检查涵盖事业单位的主要类型。

4. 规范监管流程,实现检查反馈“双向”互动。

实地核查前要求被查单位将《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公告》公示一周,让单位所有职工充分了解检查内容。实地核查分为现场查看、听取法定代表人汇报、查阅资料、职工访谈、交流反馈等环节,通过多种方式对事业单位整体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使用情况、登记业务办理情况、年报公示信息、岗位设置方案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同时,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座谈、职工访谈等交流环节, 一方面向事业单位讲解各项规章制度,指出事业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引导事业单位规范自律,更好地为各项公益事业服务;另一方面听取事业单位的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解决好服务中“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建章立制,强化事业单位全方位监管

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各项内容,制定《徐汇区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流程和检查内容,并增加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运行评估,更加注重检查的效果。

1. 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管理办法》明确检查和评估事项内容,规范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等程序,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道路。同时,编制办事指南,指导事业单位规范开展日常登记管理。

2. 着力在全方位管理上下功夫。

拓展和延伸实地核查的范围和内涵,对被查单位的整体业务开展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登记业务办理情况、年报信息、岗位设置、财务状况、社会公益等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增加了上年度新设机构、新增编制或提升机构规格的事业单位的运行评估。结合相关评估办法,对一年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了对新设和新调整事业单位的有效指导和监管。同时,借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契机,撤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行政职能划归区编办,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前介入到事前评估环节,由此建立起事业编制管理和登记管理有效衔接、互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事业单位全方位的管理。

3. 着力在运用检查结果上下功夫。

对实地核查的每家事业单位均进行当场反馈,下发《整改情况反馈单》,要求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反馈至区编办并落实整改工作。整改方案中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在整改过程中,做好持续跟踪督查,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检查和整改情况、日常登记管理情况、举办单位对其他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情况等作为事业单位编制调整的重要参考,实现监督管理与机构编制调整的有效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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