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上海市深入推进“三个一批”改革,是倒逼职能部门适应“放管服”改革新常态的“组合拳”,特别是在目前区域竞争愈发激烈的形势下,着力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应作为、会作为、能作为”,实现职权管理向宏观管理与微观服务兼顾的职能转身,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有着重要意义。
2017年以来, 上海市宝山区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三个一批”改革各项工作,克服改革阵痛,通过倒逼政府职能部门自我挖潜、压缩办理时限、丰富服务内涵、加快项目落地等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履职思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不断提升区域营商环境的服务能级和品牌亮度。
从“等等看”到“马上办”,以“当场办结一批”倒逼职能部门再造审批流程
当场办结事项的数量,客观上体现了政府运行效能和政府对“应作为”的自觉程度。公开当场办结事项,即视为职能部门的对外承诺,当相对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职能部门必须兑现当场办结的承诺,否则将面临投诉问责。宝山区通过梳理提出、审核论证、目录管理一批当场办结事项,倒逼职能部门创新调整制度机制,合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供给效率。
1. 分层推进,全面梳理提出。
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梳理方案,宝山区以“尊重实际、应列尽列、自我加压、承诺践诺”为原则,在尽可能全面梳理事项的同时,兼顾实际操作性和承载性,不盲目求数量,研究制定梳理工作专项方案, 按照“ 两步两面” 工作法有序推进。先行完成当场办结建议事项的提出,根据全市审改工作的统一部署, 对属于国家和市级规定,能够做到当场办结的事项开展梳理,并就“公路超限运输处置”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事项提出当场办结的建议。压茬推进区级、街镇层面当场办结事项的梳理上报,对照权责清单和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已做到当场办结的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事项。同时,积极推动职能部门自我加压,对尚未明确规定时限的事项最大限度争取实现当场办结。
2. 条块协作,科学审核论证。
做实区级层面“ 三查” 审核, 一查事项类别,剔除程序上明显无法当场办结的行政处罚以及市场化收费行为;二查事项名称,严格规范事项名称与权责清单、政府服务目录对应一致;三查事项数量,运用行政权力办理情况统计所掌握的数据资源,对平均办理天数较少的事项建议部门通过内部流程优化实现当场办结。开展街镇层面条块论证, 针对街镇事项主要由区级部门委托、集中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的情况,组织区民政、人保、卫生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审核论证会,发挥部门业务专、街镇情况熟的优势,促进条块对接,拓展审核广度,对街镇上报事项逐项开展论证,街镇根据论证意见再次完善后,形成最终版本。事项审查兼顾流程优化,除了“三查”外,针对街镇事项的咨询方式、投诉途径不明、咨询与投诉电话重复、个别热线长时间无人接听等现象,要求各街镇及时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咨询电话“有人接、答得出”,明确投诉部门不得与办事部门混同,强化街镇服务规范意识,切实提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
3. 建立机制,实现目录管理。
建立目录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及时调整有关事项内容,建立区级部门和街镇两级目录,确定当场办结事项208项。建立动态完善机制,指导部门、街镇,根据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完善当场办结事项目录。建立批次公开机制,由部门和街镇分别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成熟一批、公开一批”的要求,分批次公开本单位的当场办结事项目录并依法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
从“朝南坐”到“店小二”,以“提前服务一批”促进职能部门换位思考主动服务
提前服务的制度潜台词是政府“赛跑”,敢于承诺提前服务事项的数量越多,政府服务层面“会作为”的竞争力就越强。宝山区以企业视角感企业之痛,重点聚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梳理提出30项提前服务事项,前移工作阵地,主动跨前指导,帮助企业群众避免因选址失当、技术路径不对等造成的房租、评估评审费用损失,减少办事环节,降低企业成本。
1. 认真组织梳理。
广开言路找问题,重点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企业群众“往返跑”的痛点开展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办事对象的意见建议,自查以往需经相对人正式申请后,方可开展的后续选址定点、现场踏勘、检测检疫等流程。梳理“店小二”服务清单,以自查出的企业“痛点”为基础,梳理提出30项提前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涵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转型资金初审、建设交通项目审批、商品房预售等各领域,在收到正式审批申请前,经相对人提出需求便立即提供对应踏勘、咨询服务。组织专题培训答疑,结合“三个一批”工作特点,会同法制部门有针对性地就提前服务如何定性、如何辨析等典型问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和集中答疑,为事项的梳理提出夯实制度基础。
2. 加强审核应用。
开展“双看”审查,一看性质,严格区分提前服务和提前办结,提前办结仅是办理时限上的提前,而非收件或受理前衍生服务的提前;二看内容,审核是否属于部门自觉“提前”,凡是设定依据已明确“规定动作”无法体现“提前”的事项,一律不纳入目录。细化服务内容,对服务内容表述笼统的项目进行全面细化,逐一列明实地踏勘的节点和咨询指导的具体内容。明确服务要素,在细化内容的基础上,明确提前服务事项对应的办理机构、办理地点、咨询及投诉途径,有效提升政府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3. 坚持后续管理。
深化服务内涵,鼓励部门用好提前服务成果,在服务过程中做好记录,在后期手续办理中简化现场勘察、现场核查、技术审查,有条件的可免于再次现场勘察等程序。实现公开承诺,根据市审改办审核意见,经调整完善后与当场办结事项一并对外公开提前服务承诺, 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三个禁止”,严格规范提前服务提供行为,禁止部门以提前服务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禁止以提前服务为由设置各种前置条件或准入门槛,禁止以提前服务为由强制提供服务。
从“只管批”到“包落地”,以“当年落地一批”提升职能部门精准服务能力
企业投资项目的开工、竣工用时直接决定政府部门“能作为”履职能力的高低。在原先的投资体制下,镇(园区) 作为属地招商责任主体,发挥推进项目落地的“单引擎”作用,区级审批部门的重心落在“批”字上,并不直接参与企业项目推进, 项目能否按计划开工开业、落地投产,往往属于镇(园区)、企业两家的“ 急难愁”。2017年以来,宝山区充分整合审批资源,以企业的直接问题和需求作为核心导向,通过推进项目当年开工和当年竣工,促进政府自身改革,优化政府服务,改善区域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
1. 启动“双擎”推动,开辟优化区镇两级招商、营商环境试验田。
宝山区明确由区发改委、建管委牵头负责,协同推进包干项目当年开工(获得施工许可证)、当年竣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在镇(园区)“单引擎、一级推进”的基础上,升级为“双引擎、区镇联动”,为优化区、镇两级招商、营商环境开展积极尝试。反复梳理,确保落地服务全面普惠。落实专人筛选比对2013年以来已报建项目和已获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建立覆盖各镇、园区的存量项目数据库, 以尊重企业实际意愿为原则,历经三轮梳理确认,选取企业投资为主,兼顾政府投资的84个项目,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最终形成2017年当年落地项目目录,其中,48个拟当年开工开业项目投资总额达到252.31亿元。“侧面援助”,缓解镇级招商压力。通过“区镇联动”模式,由区发改委、建管委统一协调区级职能部门,弥补了原先镇(园区) 与职能部门沟通对接不对称的缺陷,使项目协调更为省时顺畅,侧面缓解了镇(园区) 级招商主体的推进压力,有效提高区、镇两级招商服务能力,加快形成区域效应。“以小见大”,助推区级产业重点项目落地。当年落地项目虽在体量上不及区内重点产业项目, 但在审批环节、进度管理等方面具有普适性,通过“当年落地一批”改革,分析延缓企业项目进度的关键症结,查找项目审批流程中共性的“堵点”与“痛点”,形成化解方案和解决对策,为加快全区重点产业项目落地提供有益参考。
2. 突出“问需”于企,清理延缓项目开工开业进度绊脚石。
宝山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盯企业直接需求,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项目推进排堵保畅,消除“堵点”、“痛点”的羁绊。深入一线,面对面了解需求。坚持采取“一线工作法”,现场走访项目单位倾听诉求,实地踏勘现场,在问题面前讲对策,能现场解决的绝不打包带回。及时跟踪,点对点落实责任。建立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镇和园区专人组成的沟通微信群,群内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形成信息到人、线上答复、及时回应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跟踪,背靠背督促落实。为确保项目当年落地,不断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建立项目进度月报制度,逐月上报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更新项目需求和问题清单。
3. 创新机制平台,保持主动跨前协调、精准服务企业工作热度。
坚持通过建章立制,研究形成一批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效,逐步将主动服务、跨前服务、精准服务打造成为区域营商环境的优质名片。创新机制,全面总结区、镇(园区) 两级联推联动模式探索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制定《当年落地项目协调推进“四合一”机制》,包含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分工管理负责制、项目进展报送制、联席会议协调制)、项目跟踪服务机制(绿色通道制、项目催办制)、项目推进联络机制(联络制和例会制)、项目考核督查机制(由区政府督查机构抓好考核和督查督办),明确部门推进责任,建立健全当年落地项目协调推进管理办法。专题推进,采用“例会+专题”推进模式,在每月召开推进例会的基础上,对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项目,及时牵头规土、公安、绿化、安监等职能部门与园区和项目单位召开专题协调会, 通过“ 把脉问诊”,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和企业真实需求,及时答复企业疑问,帮助寻找对策,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分色管理,对存在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进度相对滞后的项目分别标识为红、黄两色,如遇红、黄亮灯项目,协调区内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亲自跟踪项目进度,指导项目单位倒排时间节点、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及时推进。